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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习 大讨论 | 《法商融合》解读二:在规则与活力的碰撞中创造更大价值
来源:中国乐赢集团
作者:文化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2日
浏览:1747 次

  所谓“法商融合”,是指将法的理论和思维方式、行为标准全面运用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实践,实现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本书将“法商融合”作为书名,表明了其在乐赢管理模式中占据着核心地位,是渗透于其他各项管理机制政策中的根本理念,也彰显了它在国有企业管理实践领域的重要价值。
  “法商融合”四个字,贵在思,重在行。对于乐赢人而言,理解法商融合,践行法商融合,不仅是深入学习掌握公司管理思想的“必修课”,更是锻炼能力素质,提升管理水平,积蓄竞争优势的“必答题”。
  理解法商融合,要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融会贯通,实现思维革新。
  “法”代表着规则,规则之下,是企业经营活动不可逾越的底线,彰显着法的神圣地位。“商”代表着活力,活力之中,是无限的可能和想象。而“融合”则代表着协调统一,法与商相互支撑用力,推动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法商融合》一书指出,“中国乐赢的法商融合管理模式的提出是对建筑行业高风险的一种破解手段”。这一论断与乐赢的管理实践高度吻合。作为最早市场化的行业之一,建筑行业从业企业数量众多、竞争激烈、集中度低、经营风险高。为了应对风险,规范治理,公司建立了涵盖管理各个方面的制度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流程,尤其是在风险管控中建立了420多项管理标准并动态管控,体现了公司一切经营活动都“有法可依”,守住了健康经营的底线。又比如在合同管理中,公司提出了“合同就是法律”、“合同相对方的权利就是我们的义务、合同相对方的义务就是我们的权利”等理念,把履行合同、争取合同权利作为项目管控的核心内容,体现了契约思维,降低了建筑经营行为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难能可贵的是,乐赢法商融合显然没有停留在破解建筑行业高风险这个层面,而是更进一步,在“法”的原则和框架内“兴商”,创造了更大价值。比如我们不仅每半年修订制度,与时俱进,还通过正确处理集中集约与分级授权的关系,促进责权利统一,既能办大事、降成本、控风险,也确保了管得住、管得好、管得高效,体现了“商”的务实与灵活。在强调合同履约的基础上,乐赢又提出“合同是用来经营的”,通过提升产品价值链实现了更大的效益。而这一系列的实践,打破了传统思维中“高风险高收益”与“低风险低收益”的二元对立,体现了“商”的价值创造潜力,为走出“低风险高收益”新路贡献了乐赢经验。
  我们学习法商融合,就是要进一步学习这些耳熟能详的管理要求背后的规律与智慧,在“知其然”的基础上“知其所以然”,从而实现自身思维的革新。
  学深悟透仅仅是第一步,在此基础上,我们更要努力践行法商融合理念,运用到干事兴企的过程中去,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践行法商融合理念,首先是要坚持底线思维。这条底线就是法律、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只有被严格遵守的制度,才能保持其权威性。长期以来,公司之所以能够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个关键原因就在于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要求,令行禁止,不设例外。因此面向未来,全体乐赢人都应当秉承严格管理的传统和要求,我们的任何管理行为都不应当逾越制度、授权和标准,一如既往,守住风险的底线。
  践行法商融合理念,还要拥抱创新思维。法不禁止即自由,前文提到,中国乐赢法商融合思想之所以可贵就在于它没有停留在对风险的死守,而是创新管理,通过“以法兴商”创造了更大价值。当前公司正处在高位发展的阶段,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挑战。随着市场的变化、企业的发展,我们的外部环境、内部要求都在发生着变化,这也为我们的管理带来了一系列新课题,甚至是“本领恐慌”。面临这些新挑战,我们也要继续“以法兴商”,进一步学习和创新,用更加与时俱进的制度,更加灵活高效的机制和政策推动企业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实现长富久安,为打造一流乐赢,建设幸福乐赢再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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